集团总部: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路166号
汽车研究院:
重庆市九龙坡区大公馆怡然9楼
专用车研发试制中心:
重庆市九龙坡区铝城大道221号A10厂房
重庆生产基地: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工业园区森迪大道6号
江苏生产基地:
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恒力大道6号
山东生产基地: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东路8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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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的交通安全意识以下是重庆市救护车交通安全意识的简要介绍。 1、行人在过人行横道时,不停车、不让行的,处50元罚款,驾驶证2分。 2、前方车辆排队停车或行驶缓慢,依次减道后未转入交叉口或路段的,罚款200元。 3、如果不避开正在运行的道路养护车辆和工程车辆,将被罚款50元。 4、改变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罚款100元。 5、掉头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罚款200元。 6、不符合规定的,处200元罚款,并处1分。 7、准备进入环形交叉口,不允许已经进入环形交叉口的车辆继续行驶的,处200元罚款,并处驾驶证3分。 8、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罚款200元,扣3分 9、对向右转车辆不允许左转车辆先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 10、车辆在无灯光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口通行,未按交通标志、标线优先通行的,罚款200元,扣3分。 上一篇救护车发动机性能良好的表现下一篇救护车如何更加省油 |